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3.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详见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4.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型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5.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6.一志愿报考我校已参加第一批复试未合格考生不得申请原专业调剂,须调剂到其他专业。
7.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8.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已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接收“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
9.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0.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3.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详见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4.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型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5.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6.一志愿报考我校已参加第一批复试未合格考生不得申请原专业调剂,须调剂到其他专业。
7.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8.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已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接收“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
9.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0.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